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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做好2010-2011-1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的通知

 
校直各有关单位:
为继续落实学校《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质量监控的实施意见》(华电校教〔200628号)和《党政领导干部听课制度(修订稿)》(华电校教〔20075号)文件精神,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强化教学管理,进一步加强我校教风、学风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现将2010-2011-1学期领导干部听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领导听课由校办统一安排。“听课评价表”由校办汇总保存。
、校直各职能部门的处级领导干部听课,本学期重点为青年教师课堂,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教师课表从校园网“教务信息”—“教师园地”—“教师课表查询”处下载)。“听课评价表”请及时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科,以便于统计公布及保存。
三、各院系(部、中心)要把课堂教学检查与评价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学校课堂质量综合评价、青年教师合格证、教风督察等工作安排,积极采取各项措施,不断提高教师的课堂教学水平。院系领导干部听课后,“听课评价表”请及时交至所在教学单位,并于学期期末报教务处,作为年度院系(部)本科教学状态公示的重要内容之一。
、干部听课必须提前到达教室,要认真地了解教学现场情况,及时与授课教师进行沟通反馈,并以课堂教学评价指标为依据,对教师课堂教学情况、学生听课情况进行评价,并将对课堂内容或其它方面的具体意见或建议等填入“听课评价表”中(“听课评价表”从校园网“教务信息”—“资料下载”处下载)。
、具体上课时间见课表,听课时如发现教师没有按课程表安排的时间和地点上课,请及时通知教务处教学管理科(电话:7525360),并可随机选择课堂听课。
  、学校作息时间从校园网“教务信息”—“服务指南”—“作息时间”处查询。
各级领导干部要继续重视干部听课的重要性和意义,按照相关文件和会议的精神与要求,深入教学一线,充分发挥干部听课的教学质量监控作用,促进学校的教学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附件:《华北电力大学干部听课评价表》
校长办公室
组织部
教 务 处
                            201098


附件:1
华北电力大学干部听课评价表
开课单位:课程名称: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
授课教师:年龄层次:
授课班级:授课时间:地点:
教师上课是否准时:是否(迟到分钟)实到学生数:迟到学生数:
听课后的分项评价:请在下列各题之后的相应评分位置填入您的选项,只限单选。
选项标准:A 完全同意,B 同意,C 一般,D 不同意,E 完全不同意
A
B
C
D
E
01
讲课有热情,精神饱满。
         
02
讲课有感染力,能吸引学生的注意力。
         
03
对问题的阐述深入浅出,有启发性。
         
04
对问题的阐述简练准确,重点突出,思路清晰。
         
05
对课程内容娴熟,运用自如。
         
06
讲述内容充实,信息量大。
         
07
教学内容能反映或联系学科发展的新思想,新概念,新成果。
         
08
能给予学生思考、联想、创新的启迪。
         
09
能调动学生情绪,课堂气氛活跃。
         
10
能有效地利用各种教学媒体。
         
听课后总体评价(分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五等)
 
对学生听课情况评价:
对教师教学情况评价:
对教学的建议与意见:
听课人(签字):单位: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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