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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校直各单位:

  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1凡有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含已申报结项但201431日前未得结项通知者)均不可申报2014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

  2.申请书数据内容及已有相关成果必须真实准确,活页中如填写涉及重要已有相关成果必须隐去作者姓名、发表刊物或出版社名称、发表或出版时间等信息,活页没有填写所申报课题名称不能进行申报参评。

  3.申请书封面的“项目类别”内容一律用中文汉字填写,不得填写数据代码。申请书封面的“学科分类”内容一律按《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一级学科类别名称填写,如“中国文学、中国历史、管理学”等23个学科中的规定类别。“负责人所在单位”一律填写所属一级单位,如“华北电力大学”,不加院系名称,不加盖公章。

  4申报人需在申请书第七项“各省(区、市)、兵团社科规划办或在京委托管理机构审核意见”一栏中用三号黑体加粗预填写以下内容:“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意见属实,同意报全国社科规划办送学科组评审。”落款为“河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时间统一填写为201436日。最终审核不属实的将被剔除。

  5.申请书和活页须用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报送时,7份活页、6份申请书。并报送申请书及活页电子版。

  6.申报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工作所需用的申报公告、课题指南、申请书、活页、数据代码表、《申报管理信息系统》等有关资讯材料,一律从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网站下载(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项目申报凡未使用201312月版《申请书》、《课题论证活页》者,一律不予受理。

  7.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4225日进行项目申报受理,请各单位务必于225日前将申报材料及电子录入文档报送科学技术处。

 

  联  人:     

联系电话:0312-7522141

电子信箱:c8250@qq.com  OA信箱

                                 

 

                     科学技术处

            20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