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横向科研绩效及结题结余经费计提的通知(转发)
发布日期: 2014-03-21
根据学校2013年3月26日颁布的《华北电力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华电校财[2013]5号)文件关于绩效和项目结题经费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横向经费管理费用按照项目实到经费10%提取绩效”。第三十三条规定“横向项目结题(需甲方出具项目验收证明)后结余经费按如下办法再分配:学校发展基金10%,课题组绩效奖励40%,其余50%留作课题组科研发展基金”。按照计提流程办理相关手续。
一、横向科研经费入账绩效提取及结题结余经费提取业务工作流程如下:
1、每年年初计提上年度科研绩效及结题结余经费;
2、科研项目第一负责人本人提出申请并签字(见附表1横向科研经费入账绩效申领单,附表2横向科研经费决算申领单);
3、院系审批
4、科研院审批
5、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审批
6、送交人事处按选择方式合并发放。
二、横向科研经费入账绩效提取及结题结余经费计提说明:
1、项目情况、到款经费等相关信息可在保定校区老科研管理系统查询。
2、绩效提取金额以财务通知为准,认真核对。
3、年度绩效提取及结题结余经费按选择发放方式发放,A:并入上年度年终奖计算所得税一次发放;B:并入本年度月工资计税分12次发放。
4、结题结余经费提取需项目执行完毕,合同全额到款,并提供对方单位出具的加盖合同签订单位公章的结题证明。
5、附表1附表2中,只能填写一个经费本号,若一个项目有多个经费本,请针对每个经费本提交申请。
科研院 人事处
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2014-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