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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社科司关于组织开展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学展示活动的通知(转发)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教育工作部门、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青年节在北京大学师生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教材、进课堂、进学生头脑,使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忠实践行者,我司决定开展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学展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推动教师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作为思想政治理论课当前的重要任务。加强在不同课程中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研究。提高教师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充分发挥示范作用,进一步全面增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效果,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的主渠道作用。

  二、讲授重点和有关要求

  1.讲授重点:以我司研究确定的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的10个问题作为本次教学展示活动的讲授重点。(见附件4)。

  2.有关要求:参加活动的教师必须是普通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包括本专科和研究生各门课程思政课专任教师、“形势与政策”课专任教师)。课堂教学要主题突出,观点正确鲜明,问题意识强,教学基本功过硬,能准确熟练地把握教学内容,灵活运用多种教学方法,析事明理,教学效果好。

  三、评选方式

  各省级教育部门按照所分配的名额评选推荐,由我司组织评选。入选教师授予教学能手等称号。

  四、评选推荐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省级教育部门报送推荐本地区高校(含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部委属高校)教师前须公示。

  五、有关要求

  各省级教育部门要组织相应的教学展示活动,并于8月26日前统一将以下申报材料寄至教育部社科司教学处,书面材料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

  1.汇总表一份;

  2.推荐表一式五份,含一份原件;

  3.工作报告(包括工作程序、评审委员会组成情况、评审结果、公示情况等)一份;

  4.每位教师相关授课重点课堂教学实录光盘一张(含flv格式和mp4格式文件各一个)。授课时长不超过20分钟。

  联系人:张威、查广云

  联系电话:(010)66097537、66097529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5号(邮编100816)

  电子邮箱:202b203@163.com

教育部社会科学司
201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