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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2013级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奖学金评选办法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2013级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的评选范围为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委培、定向考生(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一、特等奖学金按照申请——审核的方式获得:
1、初试及入学考试总成绩在专业居前5%,原则上应为毕业于“985”或“211”院校的考生。
2、大学本科毕业于211院校国家级重点学科,毕业专业与录取专业相同且大学前三年平均学分绩名列专业前茅的:专业人数在百人以上的位于专业前5名的考生或专业人数在百人以下的位于专业前2名的推荐免试研究生。
申请特等奖学金的考生应提交特等奖学金的申请表和辅证材料。
二、享受一等奖学金的考生原则上应为毕业于“985”或“211”院校的考生,并且按照学校规定的奖学金比例和初试成绩排名进行评选。
特别优秀的非“211”院校的拔尖创新人才,需提交确实充分的辅证材料,报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初审通过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三、二等和三等奖学金按照学校规定的各等级奖学金的比例和初试成绩排名进行评选。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201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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