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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电力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华北电力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一、复试组织管理

1、招生工作复试领导组

 长:王伟

副组长:孙芳  

成员:刘玮玮 侯丹娟 黄晓霓 虞海波 崔凡

工作职责:负责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确保招生录取工作有序进行。

2、复试督导检查组

组长:孙平

成员:武昌杰

工作职责:负责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过程的监督及过程检查工作。

3、复试应急保障组

组长:武昌杰

成员:邓斯文 傅宇航

工作职责:具体负责复试工作中的技术维护、技术保障等任务。 

二、复试分数线和复试QQ

2025年华北电力大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复试分数线

323f535c017415f3e0513b5d74157db.png  请符合复试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尽快加入马院复试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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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复试时间

1、复试缴费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要交纳复试费100元。详见2025年华北电力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费交费说明》,缴费需要在32514时之前完成,没有完成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20253288:30-1100

地点:教三楼C220

资格审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华北电力大学2025年硕士生复试资格审查注意事项》,A4纸打印或复印,所有签名需要手签。

3、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时间:2025年3月28日,14:00开始

地点:教三B202, 教三B210, 教三B213, 教三B214

3个复试教室,1个考生休息室

4、专业课笔试

时间:2025年3月28日,17:00-19:00

地点:教三楼B210,考生务必在16:30之前到达考场外,听从监考老师安排。

5、综合面试

时间:2025年3月29日,8:30开始

地点:教三B201, 教三B202, 教三B205, 教三B206

3个复试教室,1个考生休息室 

四、复试内容

复试采取在华北电力大学线下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复试满分为250分,内容包括:

1、专业笔试,满分120分,闭卷考试时间2小时。

2、综合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考核

3、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30分,面试考核 

五、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办法,综合面试和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的考核办法、成绩评定和计算办法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办法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主要通过政审表及学生在复试录取过程中的表现进行。

2、综合面试考核办法

综合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20分钟,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和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人文素养、心理承受能力、事业心、责任感、道德品质等方面情况。

综合面试前由考生随机抽取题目,每道题目一经使用即撤除、销毁,不得重复使用。

 面试由所有复试专家组成员当场分别为复试考生打分,平均分即为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

3、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考核办法

英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与综合面试分开,单独进行。英语测试当场给出成绩。

英语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英语发音、词汇应用、信息获取、思想表达和语言交流的能力。满分30分,考试时长10分钟,分为部分:

Part 1:自我介绍(3分钟)。考生介绍本人基本信息。

Part 2:英译汉(5分钟)。抽取一段英语文字,现场口译为中文。

Part 3:自由交流(2分钟)。主考教师就考生的基本信息与考生交流,话题可涉及考生的学习、生活、家庭、工作、兴趣爱好、个人经历、未来学习计划、家乡习俗等;或者就本专业一般性问题或热点问题提问,由考生回答。

评分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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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和录音。

六、录取

  1、录取办法

1入学考试总成绩由初试总成绩和复试总成绩相加得出,学考试总成绩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入学考试总成绩相同,优先录取初试总成绩高的考生。

2)、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或增加招生指标情况的,从候补录取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录取。

2、不予录取情况

1)、复试总成绩低于150分的不予录取(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复试总成绩低于130分的不予录取),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任何一科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考生必须参加所有复试内容,任何一项不参加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5)、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七、违规处理

我校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依照《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我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相关考生再次复试。

八、监督与复议

考生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者,应在复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书面报告向研究生院提出复议请求;涉及招生政策和原则,招办工作人员应立即予以答复;涉及复试成绩等有关问题,研究生院向学院调查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受理复议后予以答复或责成学院答复。

马克思主义学院接待电话:010-61773437  61773441

马克思主义学院监督电话:010-61773210

复试录取阶段研究生院咨询电话:01061773961

学校纪检监督电话:01061772561

北京教育考试院监督电话:010-82837456

 

 

 

 

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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