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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部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规范

政教部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规范

政教部(20104

 

结合研究生院的要求和我部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我部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规范如下:

1、每年组织部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当年我部硕士研究生复试领导组织工作。复试领导小组组长由部领导担任。

2、每年组织部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当年我部硕士研究生复试具体工作。复试工作小组成员从部学术委员会成员中抽选,一般3-5人。

3、负责复试命题的教师要按时高质量地完成命题和阅卷工作,严格执行工作纪律和保密制度。

4、面试学生在面试开始前20分钟公开抽签,抽取面试题目和面试顺序。

5、面试过程由复试工作小组组长主持。担任面试评委的教师不得进行倾向性提示,每位学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

6、面试成绩确定充分尊重评委个人意见,同时实行合议制,以最大限度地保证公正公平。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201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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