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有关要求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有关要求
政教部(2010)6号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是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措施,按照我校《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学位论文工作要求》中有关规定与要求,在研究生开题以后进行论文工作中期检查。各院系应认真组织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论文工作是否按开题报告预定的内容及论文计划进度进行,如存在与开题报告内容不相符的部分,请说明其原因;
2.已完成的研究内容及成果,参加的科研学术情况;
3.目前存在的或预期可能出现的问题,拟采用的解决方案等;
4.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研究内容(如与开题报告内容不符,必须进行论证说明)
5.论文按时完成的可能性。
二、具体要求
1.由教研室组织论文中期检查小组,每个小组由3-5人组成。检查小组成员必须为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
2.中期检查以“小答辩”形式进行,硕士研究生用10-15分钟向检查小组汇报工作,然后接受10-15分钟的提问。
3.研究生在介绍论文工作时,应借助挂图、PowerPoint等,阐述自己目前已完成的研究工作(已取得的成果),拟完成的研究工作(预计获得的成果);如期完成整个论文工作的可能性,存在的问题与困难;以及后期工作计划。
4.检查小组应对研究生的工作进行认真的评议,对完成工作量较少,阶段成果较少的要督促其加快工作进度;对存在问题较严重的(如论文选题不适当,或工作进行中遇到很大困难者)应要求其导师及早调整方案,做出适当处理。在整体安排上应尽量保证硕士生如期答辩,对确需延期的应尽早提出申请。
5.各检查小组应将检查结果形成简明的书面总结报各教研室,各教研室汇总上报所在院系,由院系统一总结上报研究生院。总结中应包括检查的总体情况、应受检查人数、实受检查人数、工作正常者、工作需加速者、有可能延期者等,对特殊情况应有一定的说明。
6.各院系、教研室应加强硕士生学位论文的后期管理工作,导师要加强对硕士生研究论文的指导,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